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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隆睿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面粉、米粉加工建设项目

2016-06-06   来源:phpcms    点击:99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201411日生效)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梅州隆睿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面粉、米粉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地点(媒体):梅州高新区网站(http://www.cchyps.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梅州高新区综合大楼208室,邮编:514779

联系电话:07532486062    传真:07532486023

人:袁晓科、黄灶旗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0万吨面粉、米粉加工建设项目

梅州隆睿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地理坐标:N24°0137″、E115°5839″),购地6670平方米,规划建设1栋生产车间、1栋综合办公楼、1栋员工宿舍进行生产。项目通过筛选、洗米、浸泡、粗磨、超精细水磨、压滤、烘干冷却、过筛等过程生产米粉,通过配料、搅拌、烘干、包装等过程生产面粉,年产米粉、面粉及米面制品共1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

(一)项目施工期间,加强洒水,现场主要道路硬底化,车辆运输覆盖密闭防洒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定期清运,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车辆限速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的要求;采取绿化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间浸泡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进入沼气池转化为沼气和有机肥料外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运营期间生产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废水处理设施周边种植植物减少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运营期间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震、防震、消声等措施并经围护结构阻抗后使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排放。

(五)运营期间米粉、面粉等废弃物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附件:梅州隆睿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面粉、米粉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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